近期,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保健食品、饼干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果制品、饮料和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758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:合格样品 748批次、不合格样品10批次。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太原市小店区姜伟蔬菜店销售的韭菜,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销售的油麦菜,其中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。
二、太原市小店区毛静蔬菜店销售的姜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。
三、太原市尖草坪区房春敏水果店销售的韭菜,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。
四、沁水县龙港镇诚信鱼店销售的鲤鱼,抖客网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(河南)有限公司。
五、汾阳市新贵超市销售的、标称阜阳市华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板鸭(黑鸭味),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
六、永济市北城尚师肉店销售的猪后腿肉,其中氟苯尼考、土霉素、地塞米松、土霉素/金霉素/四环素(组合含量)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七、永济田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,其中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八、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、标称太原市清徐县二毛花生加工厂生产的芝麻花生仁,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
九、侯马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山西四达酒类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黄酒,其中甜蜜素(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
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山西省市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。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食品,可拨打12315投诉曝光。
特此通报。
附件: 附件1: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.doc
附件3: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x
原标题:【山西省市监局2022年第3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】 内容摘要:近期,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保健食品、饼干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 ... 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xuetang/172658.html; 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 |